举报范围

1、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

2、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

3、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

4、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



鼓励实名举报

举报人可以选择匿名、实名两种方式举报。为便于核实举报信息、发放举报奖励,鼓励实名举报。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予奖励。


举报要求

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具体,以便检察机关调查核实。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陷他人,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举报奖励

对于举报内容具体明确,经查证属实,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的,根据案件性质、监督效果、挽回损失及举报人协助配合程度等情况,给予500至5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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